索 引 號 | 11640103010093749A/2023-00185 | 文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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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23-10-10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所屬分類 | 政策法規 | 效力狀態 | 有效 |
責任部門 | 來源:銀川日報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記者10月9日從銀川市工信局獲悉,我市近日印發《銀川市關于推進閑置低效用地清理處置促進園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快盤活全市產業園區閑置低效用地,激發經營主體創新活力,拓展產業發展空間,推動園區產業轉型升級?!秾嵤┮庖姟饭舶傮w思路、工作目標、基本原則、處置范圍及認定標準、處置方式、扶持政策、工作保障七個部分,自2023年10月26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6日。
依據《實施意見》,對于新增用地嚴把前端,園區新增工業項目用地宗數20%以上,原則上采取“標準地”供應,從源頭上減少閑置低效用地問題的產生。對于存量用地,利用1~2年時間,通過先行先試,形成一批可推廣的盤活利用典型案例。產業園區集約發展穩步提升,每年的閑置土地處置量要達到園區閑置土地總量的20%以上,工業類園區用地產出強度年均增長8%以上,年均新增規上工業企業20家以上,實現以較少的土地資源消耗支撐更大規模的經濟增長。
《實施意見》明確,閑置用地的認定標準按照國家《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確定;低效用地主要指開發未完成、開發不達標等類型,從土地的開發利用、上繳稅收、營業收入以及產業發展等方面提出11種低效用地情形。按照《實施意見》,閑置用地可以通過政府主導改造、企業接受改造、司法機關處置3種方式清理處置;低效用地通過“退二進三一批、增產擴能一批、招商引資一批、限期開發一批、稅費征繳一批、連片開發一批、轉讓盤活一批”開展盤活利用。
《實施意見》提出,積極鼓勵企業開展閑置低效土地盤活利用,從支持項目投資建設、給予項目拿地獎勵、鼓勵開展自行改造、降低用地交易成本、支持企業撤并重組、分割轉讓盤活利用、優化全流程服務、支持企業搬遷改造、開展多形式金融服務、優先開展法律服務、強化園區企業獎勵11個方面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鼓勵支持企業及園區開展閑置低效土地盤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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